公司动态
  • 华邦公告
  • 华邦新闻
  • 华邦研究
  • 华邦分享


华邦公告

(1)募集对象。非法集资通常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,没有合格投资者标准、人数限制。

(2)募集方式。非法集资通常通过媒体、推介会、传单、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,特别是组织者发展下线,下线再发展同事、朋友、亲属等,以吸取公众资金。

(3)运作方式。非法集资一般没有真实的投资项目,通常以月、季、年为期,给付本金和利息。

(4)风险承担方式。非法集资通常保本保息,以高息、返利为诱饵,承诺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或者给固定回报。

上一篇: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普及月    下一篇:什么是非法集资?

 
地址: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100-4好华强广场A座30楼 电话:024-31139377 传真:024-31139377 E-mail:ln_hbtz@163.com
版权声明:所有资讯均受著作权保护,未经许可不得使用,不得转载、摘编。 辽宁华邦投资有限公司 辽ICP备11019985号
技术支持:瑞洲通信